外交部領事局網站: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671

地區: 歐洲地區
國家或區域: 申根簽證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
國家(英文): Europe-Schengen Visa
簽證及入境須知
(本資訊僅供參考,詳細資料仍請上該國官網或向該國駐華機構查詢。)
說明:
  1. 申根區包含以下34個國家及2地區:安道爾、奧地利、比利時、保加利亞、克羅埃西亞、捷克、賽普勒斯、丹麥、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希臘、匈牙利、冰島、義大利、拉脫維亞、列支敦斯登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爾他、摩納哥、荷蘭、挪威、波蘭、葡萄牙、聖馬利諾、羅馬尼亞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教廷、丹麥格陵蘭島、丹麥法羅群島。自100年1月11日起,我國人除護照尚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(即尚無國內戶籍)者外,均可以免申根簽證入境上述36國/地區,停留日數為任何180天內總計至多不可超過90天(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克羅埃西亞四國除外,見第2點),意即您在申根區中停留的任何一天,與剛過去的180天期間內停留申根區之日數合計不得超過90天。
  2. 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克羅埃西亞四國之停留日數亦為任何180天期間內停留90天,惟該4國之停留日數個別計算,不與申根區合併計算。
  3. 尚無戶籍之少數國人或擬停留申根區超過90天之國人,在前往申根區前,仍需依申根簽證規定向赴訪國申辦簽證(目前在我國核發申根簽證之歐洲國家駐華機構有:比利時-兼代盧森堡簽證、荷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奧地利、義大利、西班牙-兼代辦希臘簽證、丹麥-兼代辦挪威簽證、瑞典-兼代辦赴芬蘭簽證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斯洛伐克、波蘭、瑞士)。
  4. 國人倘需向申根國家駐華機構申請簽證時,請依(1)首先入境國家;或(2)停留時間最長國家之駐華機構提出申請核發,以免遭拒絕入境。倘遇詢問時,即依上述(1)或(2)項考量,據實以答即可。
  5. 凡至申根國家旅遊應注意:(一)確認訂妥旅館,尤其須注意登記姓名應與護照相同;(二)持有足夠生活費之現金或出示有效之信用卡;(三)應隨身攜帶附有照片之全民健保卡;(四)隨身攜帶我駐外各館處之急難救助電話號碼以備急需。

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
 

為加強保僑護僑工作,維護國人旅外安全,外交部於民國 98 年元月1日在領事事務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成立「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」,增設簡明易記的國內免付費「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」電話0800-085-095(諧音『您幫我  您救我』),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,撥打方式為:(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)+886-800-085-095;此外,外交部於民國 90 年 7 月 1 日設置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」電話 800 - 0885 - 0885(諧音「您幫幫我、您幫幫我」,目前僅適用於如下表列22個國家)。

國人在國外遭逢急難事故,一時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時,可以透過該上述2支專線電話向「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」尋求協助。該專線電話係為國人在海外遭遇緊急危難時洽助之用,非涉海外急難救助事項,切勿撥打該專線電話,以免線路過度負載,耽誤海外緊急事故處理時效。倘有護照、簽證及文件證明等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總機電話(02)2343-2888;外交部一般業務查詢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總機電話(02)2348-2999。

礙於電信技術問題,目前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」電話: 800 - 0885 - 0885僅適用下表所列 22 個國家或地區。撥打方式如下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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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 法國 00 可撥打但發話人付基本費

可撥打且發話人免費,無撥號音時,須投/插入當地硬幣或電話卡

可撥打且發話人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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